如何理解知觉
2023年4月1日
韩慧琴副主任医师精神科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甲 | 专科第2
知觉是指直接作用于人感觉器官客观事物的各种不同属性反映到脑中进行综合,并结合过去的经验,在脑中得到整体的“反映”和“印象”。如判定某种水果,看其形状、大小、颜色(通过视觉器官感到它具有圆圆的形状、红红的颜色),触摸它的软硬(通过手的触损感到它有一定的硬度),闻其气味(通过嗅觉器官感到它特有的芳香气味),吃其滋味(通过口腔品尝到它的酸甜味道)便可知是何种水果(反映成苹果),上述任何环节发生障碍均可导致知觉障碍。知觉和感觉一样,都是当前的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体的感觉器官(以耳、眼、口、鼻、皮肤黏膜为感知的接受器官),在大脑中(以大脑为分析、综合、判定的最高级中枢,以传入、传出神经为传递工具)形成的对客观事物的直观形象的反映。以人们的社会活动实践及经验为协调,促进知觉的效果。客观事物一旦离开人体感觉器官所及的范围,对这个客观事物的感觉和知觉也就停止了。
但是,知觉又与感觉不同,感觉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而知觉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整体。知觉以感觉为基础,但不是感觉的简单相加,而是对大量感觉信息进行综合加工后形成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