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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胃癌的化学治疗 化疗在治疗胃癌中的作用

陈明锴主任医师消化内科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三甲 | 全国第47

  化学治疗(化疗)是指运用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旨在杀伤扩散到全身的癌细胞。化疗目的:(1)治愈癌症,使癌灶消失;(2)若不能治愈,则控制癌灶进展;(3)若不能治愈或控制进展,则缓解症状。胃癌对化疗的敏感性相对较好。目前有效率已可达40%以上,甚至有了可治愈的病例。化疗在胃癌的使用大体有以下几种:

  (1)辅助化疗一些比较早期的胃癌,虽已经作了根治性切除术,但是为了避免术中播散以及术时已存在的微小转移而在以后引起复发和转移,需术后早期进行辅助化疗,并续用一年左右。病变大,用化疗缩小后再手术亦属此类,又称新辅助化疗。

  (2)病灶治疗手术患者未能切除或未切尽,有病灶而不能手术治疗的患者,或已出现左锁骨上淋巴结及远处转移的病例,均可用化疗来治疗有关病变。术后复发或转移的患者原则上亦属此类。有效病例可达到控制病灶,减少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的效果。个别病例也可有病灶完全消退。

  (3)腔内治疗胃癌患者到晚期时一部分会发生癌性腹腔积液。腹膜腔内注入抗癌药可获得比静脉用药更高的局部浓度,此时可在抽放腹水后将有关药物注入腹膜腔内,以冀控制腹水。

  胃癌化疗的基本药物有氟尿嘧啶,丝裂霉素,司莫司汀,阿霉素,表柔比星,顺铂,足叶乙苷等。目前疗效较好的化疗方案大多包含有阿霉素和(或)顺铂在内。

  大多研究仍表明:对复发转移的晚期胃癌,各种化疗方案的疾病无进展生存期5个月左右、总生存期10个月左右,疗效无明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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