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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症的运动强度

江维副主任医师骨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 全国第53

骨质疏松症的运动强度和持续时间一般原则:运动定量化是制定骨质疏松症运动处方的关键。针对个体运动能力的差异、骨密度及是否有骨折来制定运动疗法方案。进行有氧耐力运动的运动强度可用以下指标:

(1)心率:做为训练时运动强度的指标,称目标心率或靶心率。运动的目标心率是根据个体的最大心率来计算的,如用最大心率乘以百分数可得到运动的目标心率。

(2)自觉运动强度RPE分级:RPE可以独立或结合心率评定有氧耐力训练的运动强度。RPE分级表中,12-13相当最大心率的60%,16相当最大心率的90%。

无骨折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应在12-13的范围内进行运动训练。运动强度因不同个体和骨质疏松的不同程度而有差异。运动强度逐渐增加才能使骨强壮。运动负荷应在骨能承受的机械应力范围之内。低水平运动有维持骨密度作用,高水平运动可加强骨量以适应新的环境。最小量的适宜运动类型,有刺激成骨细胞的作用。运动持续时间:每次运动训练时应有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10-15分),运动持续时间一般20-30分。骨质疏松症患者不宜进行高强度短时间的运动,应进行低强度较长时间的运动。在运动开始的第1周,要进行低、中等强度运动20-30分,运动2-4周后出现正常的运动反应且无并发症时,运动时间可以从20分逐渐增加。严重骨质疏松患者也可进行间歇运动。运动频度通常为每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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