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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外伤处理原则有哪些

王建军主任医师骨科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三甲

1.早期彻底清创

(1)手部创口应争取在伤后尽快进行清创处理,一般不迟于6~8小时。清创越早,感染机会就越少,疗效越好。

(2)最好在止血带控制下清创,既可减少出血,又使术野清晰,便于解剖组织,缩短手术时间。

(3)清创时要按着从浅层到深层的顺序进行。

2.正确处理深部组织损伤:若能在清创的同时修复深部组织,可获较好的疗效。

(1)污染严重,外伤超过12小时以上,或修复技术有困难者,可仅作清创和闭合伤口,不修复深部组织。

(2)有骨折和脱位者必须复位固定。

(3)肌腱和神经损伤,可待创口一期愈合后,再作二期修复。

3.早期闭合创口

(1)创缘整齐,一般采用单纯直接缝合。

(2)创口纵行越过关节,或与指蹼边缘平行,或与皮纹垂直者,应采用“Z”字成形术。

(3)张力过大的创口,宜采用自体中厚皮片覆盖。

(4)创底组织血循环不佳者,可尽量游离周围的软组织予以覆盖,然后植上中厚皮片。

(5)皮肤缺损严重,并有肌腱神经、血管外露者不适合于游离植皮者,可考虑用带蒂皮瓣移植。

(6)若受伤后时间较长,发生感染的可能性较大者,清创后不宜缝合创口,可引流3~5天。再次清创,延期缝合或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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