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
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
(一)哮喘治疗目标与一般原则
哮喘治疗目标在于达到哮喘症状的良好控制, 维持正常的活动水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急性发作和死亡、肺功能不可逆损害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
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原则是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为基础,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
(二)脱离过敏原
脱离过敏原是防治哮喘最有效的方法。
(三)药物
治疗哮喘的药物可以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以及重度哮喘的附加治疗药物。
➤控制药物:需要每天使用并长时间维持的药物,这些药物主要通过抗炎作用使哮喘维持临床控制,其中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全身性激素 、白三烯调节剂 、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缓释茶碱、甲磺司特、色甘酸钠等。
➤缓解药物:又称急救药物,这些药物在有症状时按需使用,通过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从而缓解哮喘症状,包括速效吸入和短效口服 β2受体激动剂、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和全身性激素等。
➤重度哮喘的附加治疗药物:主要为生物靶向药物,如抗 IgE单克隆抗体、抗IL‑5 单克隆抗体、抗 IL‑5 受体单克隆抗体和抗IL‑4受体单克隆抗体等,其他还有大环内酯类药物等(详见重度哮喘章节)。
1. 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慢性持续期哮喘主要通过吸入和口服途径给药,吸入为首选途径。(1)吸入给药:ICS局部抗炎作用强,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2)口服给药:对于大剂量 ICS+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
2. β2受体激动剂
①吸入给药:可供吸入的 SABA 包括气雾剂、干粉剂和雾化溶液等。这类药物能够迅速缓解支气管痉挛,通常在数分钟内起效,疗效可维持数小时,是缓解轻至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也可用于预防运动性哮喘。②口服给药: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丙卡特罗等,通常在服药后15~30 min起效,疗效维持4~8 h不等。
3. ICS+LABA 复合制剂
ICS+LABA 具有协同的抗炎和平喘作用,可获得相当于或优于加倍剂量ICS 的疗效。
4. 茶碱
具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及强心、利尿、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作用,低浓度茶碱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
5. 生物靶向药物
已经上市的治疗哮喘的生物靶向药物包括抗 IgE 单克隆抗体、抗 IL‑5单克隆抗体、抗IL‑5受体单克隆抗体和抗IL‑4受体单克隆抗体。
(五)调整治疗方案
升级治疗:当目前级别的治疗方案不能控制哮喘[症状持续和(或)发生急性发作],应给予升级治疗,选择更高级别的治疗方案直至哮喘达到控制为止。
➤降级治疗:当哮喘症状得到控制并维持至少3 个月,且肺功能恢复正常并维持平稳状态,可考虑降级治疗。